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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的通知

2016年11月03日 16:02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选拔赛(以下简称“省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选拔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引导全省各高校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高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通过大赛,搭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平台,助推产业转型发展,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形成,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省赛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共同主办,河南大学承办。
  省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省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省赛设立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省赛项目指导和评审工作,并指导参加国赛集训等工作。
  省赛秘书处设在省教育厅,负责省赛的组织和参加国赛集训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省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月25日-8月31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提供报名管理系统,各高校登录系统即可查看和管理本校参赛项目信息。
  账号分配:
  ①2016年6月3日以前,各高校务必将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82790034@qq.com。各校明确本校选拔赛工作联系人后,由省赛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分配账号用户名和密码。
  ②高校管理账号权限:查看本校项目报名情况,进行项目计划书下载、审核晋级省赛项目团队等操作。
  2.校园初赛(8月15日-8月31日):校园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高校自行决定,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赛。
  3.省赛(9月1日-9月10日):组委会根据各高校推荐参加省赛项目情况,由专家指导委员会依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询),对参赛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确定参加国赛的项目。
  省赛设置省级优秀组织奖,数量为参与高校数量的15%(自6月6日起,组委会将每周公布各高校网上报名参赛项目数量,并作为省级优秀组织奖评审的唯一依据)。
  4.国赛前集训(2016年9月15日-全国总决赛时间):省赛组委会根据河南省赛情况,分类别成立专家组负责参加国赛项目的省级集训指导工作,地点另行通知。
  七、有关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协调各主办单位统筹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负责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与毕业学校联系并积极报名参赛。
  各高校应根据实际成立校级组织机构,由本校分管校领导负总责,明确校内牵头部门,统筹各方力量,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校内初赛组织、省赛推荐工作,并根据比赛进程提供相应的师资、场地、经费等保障条件。
  各高校要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河南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八、联系方式
  1.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工作QQ交流群:15706627,请各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将及时推送大赛相关资讯。
  2.选拔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
  河南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人:张俊丽
  电话:0371-69691869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 超
  电话:13603718169
  河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赵艳忠
  电话:13639690996
  附件: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各高校联系人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河南省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