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2026年转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河科大教〔2024〕28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学院2026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王 ..辉 教授 院长
李江波 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静鸽 副教授 副院长
崔瑞红 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 员:刘世杰 副教授 系主任
雍永亮 教授 系主任
杜. .凯 副教授 系主任
李秋泽 副教授 系主任
赵豫洁 副教授 教学秘书
二、转专业主要实施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一在校学生。
(一)在校学生转专业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 兴趣和专长
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在达到转入专业标准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2. 患病或学习困难
确因某种疾病或因高考报考科目原因学习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可申请转入适合继续学习的专业。
3. 退役或创业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申请转专业的或创业休学满1年及以上申请转入与其创业内容相关专业的,在达到我校转专业基本条件下优先考虑,可不受办理时间限制,经转入学院考核、研究,按照转专业流程转入新专业学习。
4. 学校培养条件改变
因学校专业停招等培养条件改变而非本人原因需要转专业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 新生第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者;
2. 跨录取批次、科类者,实施高考改革生源地的学生不符合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要求者;
3. 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项、定向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
4. 国际教育学院、莫动理工学院和软件学院学生申请转入其他学院的;
5. 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6. 身体状况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
7.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8. 第二次转专业者;
9. 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三、学院接收指标
转入同一专业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2025级学生总人数的10%。学院各专业2026年接收转入人数指标如下:

四、学院准入标准和考核办法
(一)准入标准
符合学校文件中的基本条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同时要求:
1. 大学英语相关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修读高等数学相关课程的学生,同时要求高等数学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修读大学物理相关课程的学生,同时要求大学物理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
2. 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3. 实施高考改革生源地的学生,申请转入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三个专业的学生高考选考科目应为物理+化学。
4. 对确因某种疾病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要求提供三级医院开具的证明,需学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面试,对其是否适合转入我院相关专业进行认定。
5. 对创业复学后或入伍退役复学后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对其是否适合转入我院相关专业进行认定。
(二)考核办法
1. 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课程成绩进行审核,并依据学生在原专业第一学期学习的课程平均成绩进行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名单。
2.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学业规划、兴趣专长等。
3. 根据学生原专业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面试情况确定拟转专业候选人。
4. 转专业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安排
1.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学院各专业接收指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2. 拟转专业学生按要求填写转专业相关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完成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3. 根据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各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学院进行考核选拔。
4. 学院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并将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 具体时间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物理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