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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物理工程学院研究生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及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2022年04月01日 10:10


按照学校和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 主要目标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保障学院全体研究生身心健康。

  1. 职责分工

成立以李江波书记和李新忠院长为组长,李小红副院长为副组长,导师和辅导员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疫情防控的摸排、心理教育、安全稳定以及应急应对工作。

具体为:李江波书记和李新忠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李小红为直接领导责任人、李贺贺老师为研究生思政教育的直接责任人,各导师为所指导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

领导组下设2个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1. “导师-学生”网格管理工作组

    组  长:李江波、李新忠

    副组长:李小红

    成  员:全体研究生导师

  2. “辅导员-学生”的网格管理工作组

    组  长:李江波、李新忠

    副组长:李小红

    成  员:李贺贺、王亚坤、赵子嘉、徐艳敏

  3. 网格构建情况

(1) “导师-学生”网格构建如下:

李新忠:网格管理研究生6人,王亚坤、朱刘昊、龙子煦、樊海豪、马鑫、秦雪云。

李小红:网格管理研究生5人,李珊珊、崔兴浩、刘明珠、谢占武、张洪涛;

王  辉:网格管理研究生6人,周毅坚、彭文博、张佳慧、刘悦、项国娇、张津铭;

李立本:网格管理研究生1人,王智园;

李贺贺:网格管理研究生3人,马成昊、陈瑞祥、宋铁根;

琚伟伟:网格管理研究生4人,张熠、徐艳敏、李梦杰、田楷;

王静鸽:网格管理研究生2人,梁方圆、符小清;

雍永亮:网格管理研究生4人,赵子嘉、胡松、高瑞琳、袁孝博;

张大为:网格管理研究生1人,程国杰;

王丹丹:网格管理研究生1人,王天骄;

刘  钢:网格管理研究生1人,郭爱青;

左正伟:网格管理研究生1人,吕林喜;

郝世明:网格管理研究生1人,刘鹏茹;

雷建飞:网格管理研究生1人,刘燕飞;

(2) “辅导员-学生”网格构建如下:

李贺贺:网格管理研究生共37人,分别为2019级研究生8人,2020级研究生13人,2021级研究生16人;

根据实验场所划分网格:

图书馆片区:赵子嘉(16):李珊珊,崔兴浩,刘明珠,谢占武,张洪涛,马成昊,陈瑞祥,宋铁根,赵子嘉,胡松,高瑞琳,袁孝博,程国杰,郭爱青,吕林喜,刘鹏茹;

工科五号楼片区:王亚坤(15人):王亚坤,朱刘昊,樊海豪,龙子煦,秦雪云,马鑫,周毅坚,彭文博,张佳慧,刘悦,项国娇,张津铭,梁方圆,符小清,刘燕飞;

农科二片区:徐艳敏(6人):张熠,徐艳敏,田楷,李梦杰,王智园,王天骄;

  1. 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1)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学院以及上级部门,及时就诊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2)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3)消杀消毒。疫情发生或发现密接人员后,在疾控机构、校医院等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工作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4)暂停日常工作。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上级部门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日常工作。

  1. 责任与纪律要求

(一)导师责任

导师对研究生的教育管理投入情况,是导师立德树人的重要依据。研究生导师不仅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而且是疫情防控期间的研究生的主体责任人。疫情防控期间,导师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职责。

应与研究生建立稳定联系,保持良性互动,掌握研究生身心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情况。要持续加强人文关怀,帮助解决学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重点关注压力过大和情绪异常研究生。应急防疫时期,导师应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宣传防疫知识。要督促研究生严格执行学校防疫规定,认真履行研究生疫情防控请(销)假审批责任,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要求的研究生返校。

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导师应积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主动作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研究生培养,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实践研究、论文写作等,正确履行指导职责,把关学位论文质量。

(二)研究生纪律要求

(1)在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在所在地不得流动,遵从当地属地管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返校者,则应按照相关流程提前进行申请,批准生效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严禁私自返校。

(2)在校的研究生:严禁私自外出,严格执行属地管理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校、离洛,更不得跨省市县流动。

(3)对于不服从导师或辅导员管理、违反规定私自提前返新返校、主观态度恶劣、故意瞒报信息等影响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研究生,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4)对于多次出现抵触行为、迟报误报信息、不配合日报送,但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要严肃批评,同时视为思想品德不合格,取消在校期间评优评先资格。

(5)对于不服从属地防疫管理要求,在社区、单位、学校等任何场所拒不配合者,同样将按照有关法规和校规校纪给予严肃处理。


物理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日